云南省旅游局局長余鼎成在會上指出,全省各地要準確把握我省旅游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,采取嚴格措施,堅決打擊當前旅游市場違法行為。 同時,要著眼長遠,深化改革,建立健全旅游市場長效監管機制。
云南省旅游業開展“掃黑除惡”專項行動,嚴厲打擊強制、變相強迫消費行為。 重點查處旅行社、旅游購物企業、導游、旅游客運企業、司機和非法經營活動五個方面的違法行為。 。
對于收到大量投訴的旅游購物企業,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將依法查處旅游購物企業以次充好、以假亂真、虛假宣傳、誤導游客的行為; 不按照規定明碼標價,以高于標價的價格銷售商品。 以虛假或者誤導性價格手段引誘消費者,與旅游、購物企業串通操縱市場價格,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的。
建立旅游誠信檔案“黑名單”
在國家和各市嚴厲查處旅游違法違紀行為的同時,云南省旅游產業改革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、省旅游局副局長于凡表示,他們也會跟進旅游違法違規行為。按照“遠近結合、標本兼治”的市場監管工作方針,既要著力解決當前旅游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,又要致力于推動建立旅游市場秩序。長效監管機制。 省旅游局局長余鼎成強調,各州、各市、各部門要建立旅游企業和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記錄,供參考。 在查處的基礎上,建立“黑名單”制度,對多次違法違規、多次被投訴、違法行為情節惡劣、情節嚴重的企業和人員一次性退出旅游市場。損害了云南旅游形象。
云南省旅游局局長余鼎成在會上透露,2011年,云南省共接待來云南游客1.67億人次,旅游總收入超過1300億元。 根據國家旅游局近年發布的全國旅游投訴報告,我省旅游投訴量處于中等水平。
詳細報道請見6月17日旅游周刊《云游天下》。
5類行為需嚴查
1、旅行社不與游客簽訂旅游合同,旅行社之間不簽訂旅游業務委托合同;
(二)旅行社未經旅游者書面同意,委托其他旅行社接待旅游者,且未書面告知旅游者所委托旅行社的相關信息的;
3.旅行社在旅游接待過程中,未經游客書面同意改變行程,擅自增加自費項目數量、購物次數和購物停留時間等不履行旅游目的的行為合同及委托合同;
4、旅行社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游客消費的;
5.旅行社進行虛假宣傳,誤導游客消費,低??于成本招攬,發布超出經營范圍的廣告,未按照規定明碼標價,在明碼標價之外收取未明碼費用,虛假或誤導性的價格手段是為了引誘消費者。 的行為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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